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征信

房地产估价师信用评分指标

2020/7/15 16:22:00
【字体: 打印

良好信用信息

序列

指标体系

加分

1

本人获得行业职业水平评价专家级执业等级称号的

5

2

本人获得行业职业水平评价高级执业等级称号的

3

3

本人、任职企业或负责经营的项目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民政府、国家级行业组织相关表彰的

15

4

本人、任职企业或负责经营的项目获得省级省级主管部门、市州人民(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级行业组织相关表彰的

10

5

本人、任职企业或负责经营的项目获得市州(省直管县市)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州(省直管县市)行业组织相关表彰的

5

6

本人、任职企业或负责经营的项目获得县市区级党政机关相关表彰的

3

7

被省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评定为上年度信用优秀的

5

8

被市州级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评定为上年度信用优秀的

3

9

任职企业上年度被省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评定为信用优秀的

3

10

任职企业上年度被市州级行政机关、行业组织评定为信用优秀的

2

11

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积极参加行业组织开展的研讨学习成绩优秀的

3

12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为行业发展作出贡献,获得行政机关、市州(省直管县市)以上本行业组织表彰的

3

13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公约规定可以记入守信信用信息的其他信息

3

扣分信用信息

序列

指标体系

扣分

1

从事的估价业务导致企业出现扣分信用信息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10

2

不按要求参加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10

3

重要信息发生改变不及时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房地产行业组织信用管理平台中予以更新,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10

4

劳动关系发生变动时,未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房地产行业组织信用管理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10

5

未按相关规定参加行业组织开展的业务研讨学习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10

6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企业人员在履行企业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每出现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10

7

对投诉和信访事件,未按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求进行及时有效解决的(每出现一例扣3分,扣完为止)

15

8

不配合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20

9

发生违规行为被非主管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处罚但及时予以整改的记录(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20

10

其它未遵守相关规定,无主观意识且情节较轻的行为(每出现一例扣2-5分,扣完为止)

20

提示信用信息

序列

指标体系

扣分

1

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签订了承诺书而不履行承诺的

5

2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5

3

上年度信用状况被省级房地产行业组织评定为信用较差的

5

4

担任任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时,在2个或2个以上的房地产企业从业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10

5

任职企业、负责项目或相关业务导致出现企业提示信用信息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10

6

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10

7

超越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10

8

劳动关系发生变动时,未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

10

9

从业行为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名誉的行为(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10

10

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10

11

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20

12

不履行原建设部令151号规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义务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20

13

存在原建设部151号令中第26条规定不得有的行为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20

14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组织文件、公约规定可以计入提示信用信息的其他信息(每出现一例扣5分,扣完为止)

20

警示信用信息

序列

指标体系

扣分

1

负责的估价业务项目导致出现企业警示信用信息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30

2

上年度信用状况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信用失信的

30

3

任职企业在申请行政审批等事项,以及公证和法律服务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负有主要责任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30

4

涂改、出借、出租、转让从业证书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30

5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30

6

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30

7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公约规定可以记入警示信用信息的其他信息或违反行业自律公约,被行业组织联合制裁的(每出现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30

责任编辑:fx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 201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电子邮箱:hnsfdc@163.com

ICP备案号:湘ICP备17003904号-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高升路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