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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发布

2022/3/4 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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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完成2022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到2022年底,全省开工改造1500个城镇老旧小区。

(二)任务分解:各地任务数根据2022年各地申报纳入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数占全省总小区数的比例确定。详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今年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 年底前,投资进度完成率达到50%以上。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能改则改,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二、实施步骤

(一)计划制定阶段(2022年2月底)

各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州发改、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并报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方案应将任务数落实到所辖县市区及具体小区,同时明确每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改造标准、财政预算安排、补助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纳入民生实事的项目,必须是列入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并确保于2022年9月底前能够开工建设。每个小区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所在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明确每个小区的改造实施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各市州于2022年2月底前将本地区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的小区清单(附件2)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民生实事改造小区清单应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方案编制及开工准备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小区改造方案并加强审核;各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区每个小区的改造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小区改造方案应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进行公示,按要求将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报备。各地要加快办理开工前期手续,力争6月底前办理完成招投标手续,达到进场施工条件。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各地要将财政资金及时拨付至改造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大力争取原产权单位支持,鼓励居民出资,多元筹措资金;要协调相关管线单位同步开展改造;要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改造时间和施工工序,确保不扰民,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所有小区应于9月底前开工,形成实物工程量,改造信息同步录入“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组织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小区开工情况进行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完善“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联动、街道社区组织、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州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监督,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逐级压实责任。

(二)加强资金支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并重点向民生实事项目倾斜。各级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分别做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拨付及监管等工作。市州和县市区要加大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小区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严格项目监管。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一区一档”方式建立小区改造信息档案并将信息及时录入“系统”,明确信息报送责任人,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监管,制定和落实开工完工“双到场制度”,定期开展项目检查;市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监督,加大项目现场的抽查和资金监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加强线上调度和季度督导,对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实施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办,并抄送当地政府。

 

来源:湖南住建

 

责任编辑:f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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