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南房地产动态(6月刊)
市场经纬
1-5月全省和长沙房企销售榜
1-5月湖南重点房企金额排行榜(TOP30) |
||
排名 |
企业名称 |
成交金额(亿元) |
1 |
华润置地 |
21.32 |
2 |
中建信和 |
19.75 |
3 |
招商蛇口 |
15.68 |
4 |
建发房产 |
13.97 |
5 |
中海地产 |
11.68 |
6 |
中国金茂 |
11.22 |
7 |
绿城中国 |
11.18 |
8 |
龙湖集团 |
10.34 |
9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 |
9.98 |
10 |
邦泰集团 |
9.29 |
11 |
润和城 |
8.11 |
12 |
城发恒伟 |
8.06 |
13 |
长房集团 |
7.05 |
14 |
鑫远集团 |
6.69 |
15 |
美的置业 |
6.59 |
16 |
运达集团 |
6.21 |
17 |
梦想置业 |
5.18 |
18 |
雄天集团 |
5.05 |
19 |
嘉信地产 |
4.85 |
20 |
湖南建投地产集团 |
4.34 |
21 |
浏阳创意实业 |
4.04 |
22 |
浏阳浩华实业 |
3.55 |
23 |
万科地产 |
3.46 |
24 |
中交地产 |
3.28 |
25 |
中国铁建 |
3.08 |
26 |
阳光城 |
3.01 |
27 |
金地集团 |
2.99 |
28 |
金富集团 |
2.77 |
29 |
卓辉地产 |
2.71 |
30 |
华发股份 |
2.66 |
1-5月长沙房企金额排行榜(TOP10) |
||
排名 |
企业名称 |
成交金额(亿元) |
1 |
华润置地 |
21.32 |
2 |
招商蛇口 |
15.68 |
3 |
中建信和 |
14.37 |
4 |
建发房产 |
12.07 |
5 |
绿城中国 |
10.72 |
6 |
龙湖集团 |
10.34 |
6 |
中国金茂 |
10.34 |
8 |
邦泰集团 |
9.29 |
9 |
中海地产 |
9.02 |
10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 |
8.10 |
5月长沙商品住宅项目排行榜(TOP10) |
||
排名 |
项目名称 |
成交金额(亿元) |
1 |
湘江金茂府 |
5.34 |
2 |
绿城锦海棠 |
3.93 |
3 |
金茂璞印梅溪 |
3.82 |
4 |
建发观云 |
3.76 |
5 |
邦泰观宸 |
3.38 |
6 |
中建桃李九章 |
2.38 |
7 |
招商揽阅 |
2.32 |
8 |
深业沙河城 |
1.79 |
9 |
长沙瑞府 |
1.76 |
10 |
长沙润府 |
1.49 |
来源:克而瑞湖南区域
榜单说明:
1、榜单来源:克而瑞湖南区域
2、企业范畴:本次测评企业范畴为湖南省各市区范围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次测评长沙企业范畴为长沙芙蓉区、岳麓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范围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数据来源:主要依据克而瑞集团监测数据、房企公开数据,同时参考企业年度公开数据及企业申报数据;
4、统计时间:如无特殊说明,统计时间区间自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5月31日;
2、指标解释:此次测评涉及到的湖南重点房地产企业排行榜指标均为企业在湖南省范围内管理项目的商品房(包含普通住宅、别墅、公寓、商业、办公)数据;此次测评涉及到的长沙商品住宅(包含普通住宅、别墅数据)指标均为企业在九区县范围内的管理项目;此次测评涉及到的企业全口径指标均为商品房数据,同时若某项目为多家房企合作开发,该项目分别以 100% 计入多家房企。6、数据复核:采取多方数据交叉复合原则。通过监测数据、公开数据对企业相关数据进行多方验证和复核,针对数据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提供相关文件自主申报,予以复查确认后亦纳入统计范围。
省内动态
湖南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5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湘十条”),着力促进住房领域消费。
为支持群众购房,“湘十条”提出,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省内跨城市购房的,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支持将存量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商”“公”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让刚需购房者直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最大程度减轻购房者负担。针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人才住房需求问题,“湘十条”提出三款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购房优惠券或给予购房补贴。二是支持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房,一定期限内可免费提供给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居住,也可免费作为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创业场地。三是对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贷款最高额度可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按工作待遇基数及劳动(聘用)合同年限合理确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就社会关心的多子女家庭购房问题,“湘十条”从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支持。一是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是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政策可以叠加),并可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三是合理提高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贷款额度分别在现有额度上限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20%、30%。围绕房屋“以旧换新”,“湘十条”提出,对在同一城市出售自有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出售自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在当地出售原有住房且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湘十条”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白名单”项目融资也提出了政策措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提出推动存量房(二手房)实施先网签后缴税,推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凭住建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纳税”“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白名单”项目融资方面,提出各地应建立对金融机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湘十条”还就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市危旧房改造中优先实施货币化安置,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推进“好房子”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湖南人才公积金政策细则发布
6月6日,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青年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并对此进行了解读。按照《细则》,职工家庭同时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生育三孩等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不叠加计算,即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5万元。该贷款政策适应对象为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且在省直中心正常缴存的青年人才。同时,青年人才应作为主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近6个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是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额度方面,青年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
长沙发布公积金新政
6月2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政放宽部分贷款条件。(一)取消申请贷款应当“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规定,调整为“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二)取消“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规定。(三)取消“职工离婚后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还在原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的,不论是否分配给借款申请人,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规定。调整多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根据《通知》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现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提高20%、30%。职工家庭同时符合我市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可上浮贷款额度情形的,以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不累加计算。
衡阳:7月1日起购买车库(位)可提取公积金
6月12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一系列惠民举措,其中包括在全省首次推出缴存职工在衡阳市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缴存职工个人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对二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落户或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对衡阳市高层次人才、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另外,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缴存职工家庭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贷款次数限制。缴存职工的父母或成年子女购买衡阳市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计算房屋套数,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郴州:加快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6月19日,郴州市发布《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购房支持、企业扶持、去库存、市场活力激发及存量优化五大维度,推出18条针对性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与转型升级。其中,在加快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方面,用好专项债券、再贷款、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资金,推动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存量商品房,主要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3平方米),也可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长租房、大学生创业场地、大学生公寓及教师公寓等。根据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分类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加快“好房子”建设方面。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指标,全方位优化容积率设置,引导激励“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绿色智能建筑等高品质住宅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品质。鼓励第四代住宅建设,容积率计算规则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支持已出让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依法依规调整规划,建设“好房子”。
湘西:着力满足青年人才等住房需求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就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予以阶段性调整,着力满足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按照规定,湘西州对在湖南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贷款最高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同时,湘西州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其家庭住房套数时,可核减一套。即上述家庭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核减后执行,核减后对应执行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此外,湘西州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业界观点
◆ 柴强:短期波动不会改变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研究员柴强认为,5月份房地产市场表现属于短期市场波动范畴。其影响因素主要是今年美国挑起的“关税战”,尤其是4月美国宣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加征“对等关税”,影响人们对未来经济增长、收入增长、就业形势等的预期,从而影响当前购房需求,进而对一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特别是在经济外向型、外贸依存度较高的城市表现较为明显。但需要看到,当前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继续收窄,表明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好于去年同期。此外,房地产市场在城市之间是分化的。相比三、四线城市,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依然较好。去年以来。随着各项稳楼市政策陆续落地生效,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稳定。
◆ 虞晓芬:深化住房制度等改革,为转型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针对2025年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房地产行业作出重要部署,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认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实现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策。会议强调“稳中求进、先立后破”,意味着我国将深化住房制度、商品房销售制度、房地产用地制度等改革,为房地产转型发展夯实制度基础。她认为,推进“好房子”建设,是对我国住房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主动适应,有助于形成需求牵引供给、有效供给释放内需潜力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会议强调‘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意味着不仅要把新房子建成‘好房子’,还要通过改造老旧住宅提升存量住房品质,惠及更广大居民。
◆ 曾刚: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表示,今年以来,一系列房地产利好政策密集出台,增强市场购买力。监管部门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通过筛选优质企业和项目,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投放,稳定市场预期。这些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推动了当前楼市的平稳运行。自“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出以来,相关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地方配套实施,形成了全方位的政策推进框架,尽管目前推进的时间尚短,但这一模式已在风险防控、市场结构优化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随着技术迭代、理念革新和制度体系的持续完善,房地产行业有望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根本性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 刘凯:商业地产大宗交易开始触底反弹
全联房地产商会写字楼分会执行会长刘凯在2025中国商业地产投资专业展览会暨首届千企千楼行动计划供需对接大会上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商业地产市场经历了多重挑战。但随着政策、市场围绕改善供求关系,供求两端持续发力,新旧发展模式进入转换的重要时刻。当前商业地产市场有五大看点值得关注:一是大宗交易作为商业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先行指标,市场活跃度指标开始触底反弹;二是城市更新成为新风口,标志着商业地产进入存量时代的新阶段;三是灵活办公凭借更具适应性的办公场景,有望从“边缘需求”转变为市场“主流选项”;四是代建、商业等细分领域成为新旧发展模式转换的新赛道,部分房企主动转型为运营商和服务商;五是ESG成潮流绿色建筑成“必修课”。
◆ 冯波:进一步找准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的发力点
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冯波提出,“摸清底数”才能精准掌握存量情况,更好指导和科学实施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找准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的发力点。当前,各地正在积极谋划住房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摸清市场底数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优化现有政策”,就要在加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方面破除政策障碍和堵点。可以从“立、改、废”三个方面着手,及时优化调整难以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需要的相关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构建房地产新模式的政策,在系统上形成政策合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好房子”建设是立足长远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核心是转向以制度创新适配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资讯速递
◆ 国常会: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房地产工作方面,会议听取了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和推进好房子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并对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作出进一步部署。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着眼长远,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会议要求,要扎实有力推进“好房子”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会议明确,要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进一步优化现有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多管齐下稳定预期、激活需求、优化供给、化解风险,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此次会议对于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表述,在措辞上有所变化。从以往的“持续用力”到“持续巩固”,再到此次的“更大力度”,措辞变化意味着后续地方政策或出台新一轮的增量措施,从而助力市场进一步止跌回稳。
◆ 中办、国办: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其中,意见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各地统筹资金渠道,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长期租赁住房。
◆ 自然资源部: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024年6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的18条政策措施(以下称“18条”),对存量房地产用地采取适度“松绑、放活、让利、简化”等政策,支持各地加快盘活利用。一年以来各地吃透文件精神、把准政策要求、狠抓政策落地,高效服务、助企纾困的行动已融入日常,存量挖潜、内涵式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4万宗、9.08万公顷的存量房地产用地纳入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一地一策”清单,可适用“18条”政策工具箱。在各地共同努力下,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的房地产用地(含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下降19.1%,政策成效逐步显现。
◆ 深圳:出售型保障房可按比例调整为商品房
6月19日,深圳市住建局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以下称《规定》)。本次《规定》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落实国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要求,优先移交保障性住房用地;二是合理控制城市更新单元公共利益负担,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明确的基准配建比例基础上,适度降低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三是简化配建比例计算规则,按照本规定的配建比例一览表和一、二、三类地区空间范围图确定配建比例。四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空间引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对空间范围图进行了修订。五是优化"工改保"项目的配建规则。实施主体可取得不超过城市更新单元总建筑面积45%的商品性质建筑面积,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折算确定用地面积,交由实施主体开发建设,其余用地无偿移交给政府。六是明确已批规划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转换规则。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可将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4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60%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积率折算成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也可将城市更新单元配建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5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50%调整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 西安:优先供应“好房子”地块
6月1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优化土地供应。按照“好房子”“好小区”要求,优先推动基础设施、商业、教育等配套齐全的地块供应,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单宗用地面积等条件,建设群众满意的高品质住宅。推进“好房子”建设。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维、管理等环节,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下调容积率,适度扩大绿化平台、阳台占套内面积比例,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风雨连廊、小区出入口大堂、绿化平台、架空层等不计入容积率。
◆ 山东: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
6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新闻通气会,介绍山东推进城市更新有关情况。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晓滨表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三大方面推进《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落实,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并重点从5个方面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实施片区综合改造。明确城市更新重点片区,谋划实施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重点工程,“留、改、拆”并举,统筹资源、一体设计、分步实施。改造整治老旧小区老化管线,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快”“慢”“停”等复合一体、换乘便捷的城市交通网络,促进职住平衡。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科学设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优化设施布局,增加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持续完善城市结构性绿地和绿道网络,“见缝插针”建设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严格历史文化保护。加大老城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力度,摸清潜在资源情况,达到条件的及时纳入保护名录。
◆ 海南:出台公租房新政
6月17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导则(试行)》,从省级层面细化相关工作的指导,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审核要件、内容标准、审核流程及配给管理、配后管理等提出若干指引,为各市县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决策参考。针对目前全省公租房申请对象家庭成员认定标准不统一问题,导则参照海南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印发的《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明确公租房申请对象家庭成员范围一般为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对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及在校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就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情况作出规定。同时,导则规范公租房保障准入条件设置。其中包括:申请对象应在当地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自用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面积;市县可以就申请对象直系亲属是否具有住房资助能力设置补充要求;市县具体确定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线时,可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基准适当上下浮动,一般不应低于13平方米(注:原廉租房保障标准为13平方米)。
6月1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实施首付款提取新政,本次政策提出,在青岛,缴存人及其配偶不仅可以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时同样适用。对于保障性住房或家庭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购房人的父母及子女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以减轻筹款压力。此外,政策还增加了更新电梯的提取情形,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在个人实际出资范围内提取公积金,用于住宅的电梯加装或更新,以改善居住环境。此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简化了继承提取手续,直系亲属可以直接申请将已故缴存人的公积金余额划转至已故缴存人本人的银行账户,若账户余额在5万元以下,还可以划转至提取人的银行账户,无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 江苏:大力推进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措施提出,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实施城中村改造5.6万户,大力推进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加大租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允许购房人父母、子女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条件。
◆ 重庆:出台六条房地产新政 卖旧买新最高可享1.5%补贴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关于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主要包括支持换购住房需求、支持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等6条政策措施。 其中,支持换购住房需求方面提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一年内出售中心城区原有住房的,由新购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总房款1%的补贴。在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由住房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总房款0.5%的补贴。购房补贴可以现金或消费券形式发放,具体补贴流程以中心城区各区发布为准。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可参照执行。支持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切实减轻缴存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压力。支持开展“以旧换新”购房服务,组织市房地产业协会通过“渝房通”和线下平台开展“以旧换新”换购服务活动。其中,中介机构对“以旧换新”出售二手住房的,提供“优先卖”服务和佣金优惠;房地产企业对“以旧换新”新购商品住房的,提供换购优惠、延长认购期和无忧退定金服务。
◆ 大连:“八策”持续稳楼市
为了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6月18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八条政策措施:举办夏季购房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对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参展楼盘的商品房,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发挥公积金支持人才购房作用。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 强化土地要素支撑。支持提前交付土地开发建设,对于已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且承诺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前,建设单位可将土地出让合同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鼓励建设“好房子”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引导配置金融资源,推动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强化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着力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品质。
◆ 武汉:落户政策拟进一步放宽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对调整优化落户政策公开征集意见,拟进一步放宽多项落户条件。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取消中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需就业创业满一年的条件。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非本市户籍的上述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申请在城镇地区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学历或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申请在城镇地区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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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城市更新在全方位扩大内需中的作用
城市是扩内需促投资、稳就业惠民生、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载体,城市更新是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永恒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2024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部署安排,并将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作为其中重要内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新阶段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城市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指明了方向。
◆ 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对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的积极作用
我国城镇现有房屋总量662亿平方米,市政管网达到360多万公里,市政道路23万条,桥梁9万座,更新改造的需求巨大。在产业带动方面,城市更新通过对低效土地与老旧建筑的盘活利用,可以直接带动钢铁、建材等上游产业,还能够有效促进家具、家电等领域消费。在丰富场景方面,通过对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具有城市时代印记的空间更新改造,可以营造多元消费场景,形成以长期运营、增值服务为支撑的发展新模式。在住房消费方面,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改善住房供给,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支持和推动房地产行业加快转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转型升级方面,在城市更新中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智慧的新技术、新产品,有助于推动城市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实践证明,城市更新是一项正外部性较强的工作。在经济层面,通过改善区域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能够激活经济活力,例如,江苏苏州十全街改造后夜间营业时间延长2小时,店铺营业额提升30%~50%,无锡蓝系列园区将废弃厂房改造为文化科技产业园,吸引100余家企业入驻,年税收贡献超1500万元。在社会层面,比如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民意征集和活动组织,能够增强社区凝聚力,社区参与度的提升直接关联社会效益的长期可持续性。在文化层面,城市更新能够更好地赓续历史文脉、保持城市特色,福建福州三坊七巷、景德镇陶溪川等通过挖掘历史文化,将传统元素与现代设计结合,打造兼具文化辨识度与市场吸引力的空间。在环境层面,通过修复城市生态系统,显著改善生态环境与空间品质,山东威海火炬八街打造“转角见海”网红地标,激活滨海生态价值;江苏南通五山地区实施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恢复林地、湿地等自然生境,促进了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
◆ 多重维度扩大城市更新有效投资
我国投资效率高于全球主要经济体。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4万亿元,形成规模巨大的全社会固定资产存量,这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形成的宝贵成果,又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物质条件。近年来,尽管我国投资效益出现了下滑,但从国际对比看仍具有明显的投资效率优势,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23年我国增量资本产出率(即资本变动量与产出变动量之比,数值越小说明资本的边际产出越高)为9.44,大幅低于高收入国家(一般在14左右)。
意见中明确的城市更新八大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八大任务聚焦人民群众需求,以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为内在逻辑,“四好”建设不仅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举措,更是扩大有效投资的着力点。据统计,近两年全国城市更新八大类任务,每年投资项目数量稳定在6万个左右,完成投资额2.5万亿元以上。
——好房子方面,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将老房子、旧房子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着力从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3个方面推进好房子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全国城镇房屋(含住宅和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厂房等建筑)4738.8万栋、662亿平方米,据测算,每年约有万亿以上的投资规模。同时,盘活存量低效之楼宇、商业设施等能够更好吸引社会资本,为城市提供更多创新创业、时尚购物、休闲娱乐等空间。
——好小区方面,主要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老化管线管道,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据统计,2019~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万个,惠及了居民4800万户、超过了1.2亿人,共改造提升各类老化管线36万公里,增设停车位387万个,建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7.8万个,实现每年新增投资约万亿元以上。这一过程中能开拓银发消费、幼儿消费、绿色发展等新消费模式,对金融、材料、工程等领域的拉动效应明显。
——好社区方面,主要是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盘活利用老旧厂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2023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国106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百姓“家门口”的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老旧街区(厂区)更新改造方面,成都玉林东路特色街区、贵阳太平路街区等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业主、金融机构等积极性,经过改造,沿街店铺招商率、开业率、人流量、客单价、租金水平等明显提升,成为城市网红IP打卡点,释放巨大的促消费稳就业潜能。
——好城区方面,主要是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为例,作为城市重要的“里子工程”,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任务十分繁重,投资需求巨大,据测算,未来5年,我国在这些领域约有4万亿元的投资需求。再如,通过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活化能够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北京中轴线——中国理想都城秩序的杰作”的成功申遗,大大促进了北京中轴线文化的推广和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吉安永新古城保护更新项目2024年接待游客36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800万元,古城文创收入超1800万元,为100多人提供了就业岗位。青岛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9月改造完成,2024年销售额突破1亿元,带动超700人就业。
总体来看,通过多重维度的城市更新有效投资,带动土地溢价和财政收入增长,形成城市财富增长的乘数效应,建成环境改善推高周边物业估值实现居民存量资产增值,资产增值增强消费信心,抵押物价值上涨释放更多信贷空间可支持经营性、消费性贷款,形成“城市更新有效投资-居民资产保值增值-居民预期和信心增强-促进消费稳定就业”的符合城市更新扩大内需特征的良性传导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战略研究处处长、副研究员王彬武/文)
供稿:房地产研究部| 编辑:符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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